高市警方攔查1輛違停路邊轎車駕駛,卻發現他的馬姓友人下車買完飲料,見警未上車反落跑,警方眼尖發現將他攔下,查獲身揹3處檢院發布4條通緝,將他逮捕解送歸案。
楠梓警分局今表示,楠梓所警員前天巡邏經過楠梓區創新路,發現1輛轎車違規停車,乘客下車買飲料,警方上前攔車盤查。
沒想到馬姓男子(35歲)見警方盤查駕駛友人,買完飲料後竟假裝不認識快步離開,員警眼尖察覺異狀,上前將他攔下,盤查他的身分,查出馬男分別被橋頭地檢署、台南地檢署及橋頭地院發布通緝,涉及傷害、過失傷害、偽造文書及妨害自由等4案,當場將他逮捕解送歸案。
楠梓警分局重申,民眾如因刑事案件遭受起訴、判刑,應依地檢署或法院通知,於期限內到案,若拒不到案遭通緝,終將為執法人員解送歸案,警方將持續查緝不法,並強化執勤力度,守護民眾安全。
<新聞來源:自由財經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