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一名人夫懷疑太太出軌,為蒐集證據,他拿太太的I pad教小孩如何使用LINE,藉機拿到太太跟小王的曖昧對話,再拿這些對話到法院提民事求償。但太太反控先生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雖然先生拿「教小孩」當擋箭牌,仍不為法官接受,審理後將人夫判刑4個月。
判決書指出,這對夫妻因感情不睦,小孩由妻子照顧,人夫回家後,趁著小孩正在使用媽媽iPad的機會,點開LINE查看妻子與友人對話,還拿自己的手機翻拍聊天內容。之後,他把這些翻拍照片當成證據,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指控妻子侵害他的配偶權。太太直到收到法院訴狀,才發現自己的私密對話被偷看,氣得提告。
人夫辯稱,當時是在教小孩怎麼設定LINE的背景圖片,結果畫面突然跳出太太跟別人的對話紀錄,他才順手拍下來當證據,「不是自己刻意輸入密碼」去看的,應該符合「合理使用」原則,並未違法。
法官認定,人夫未經同意就偷看、翻拍妻子的LINE對話,已經觸犯刑法「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談話」的規定、夫妻之間雖然有忠貞義務,但不代表另一半就可以毫無限制地侵犯對方隱私,雖然他承認有翻拍對話的事實,但始終不認錯,一直否認自己有違法的意圖,更沒有跟太太達成和解或賠償損失,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手機沒收。
<新聞來源:自由財經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