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謠女檢收角頭「千萬裝潢」 前新聞台經理判3月定讞

前台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黃錦秋指控,壹電視新聞部時任簡姓經理在媒體主管的LINE群組內,不實散布她接受角頭協助,裝潢新房花了上千萬元,涉嫌加重誹謗。台灣高等法院今(17)日駁回簡男上訴,維持一審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定讞。

判決指出,黃錦秋在擔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期間,因接獲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為吸金案主嫌,於2022年2月18日持相關卷證資料報請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後來,郭哲敏在檢警執行搜索前出境,經媒體披露後,簡男於2022年11月間,在14人群組內指摘黃錦秋接受地方角頭裝潢其中壢房屋之鉅額不正利益,毀損黃的名譽。

高院指簡男主觀上具誹謗名譽故意
高院認為,依卷內事證可認定,簡姓經理發送訊息時,並非基於討論或請群組成員共同查證目的,也未向群組成員說明自己曾進行查證卻未獲結果,顯見其主觀上具有誹謗告訴人名譽的故意,已構成《刑法》散布文字加重誹謗罪;原審認事用法及量刑均無違誤,簡姓經理否認犯行及辯護人主張量刑過重,均無理由,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新聞來源:TVBS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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