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民國113年規畫仿效韓國設置人行道遮陽傘,民進黨市議員簡舒培日前批至今毫無進度,23日再指市府疑為衝政績倉促趕工,導致預算在短短3個月內暴增3500萬元,單座總成本高達744萬元,對比新北市單座造價約90萬元「台北市蓋1座,新北市可蓋8座」。都發局回應,相關經費除設施本體外,還包含地下管線及施工整合等項目,不應僅以單一設施價格比較。
簡舒培今與民進黨議員參選人馬郁雯、陳又新舉辦記者會,簡舒培指出,市府規畫施作8座人行道遮陽傘,蔣萬安與前台北市副市長李四川去年5月就決議遮陽傘由都發局規畫設計、新工處施工,今年2月6日建築師向都發局提供基本設計報告8座總價約為1405萬元。
簡舒培表示,然而僅隔3個月,4月23日都發局向平均地權基金申請經費時,細部設計總預算竟暴增至4966萬元,增幅超過3.5倍,經費暴增3500萬元,單座總成本高達744萬元,質疑市府為了要搶快,沒有公開招標施工,直接讓開口契約的鋪馬路廠商設置遮陽傘,才會被灌價錢。
簡舒培指,且在6月12日第一次向都發局索取資料時,都發局提供「第二階段基本設計報告」紙本資料中,竟離奇缺少第67頁,而第67頁的內容正是「量體計算分析、成本概估與法規檢討」。
馬郁雯則指,且與新北市相比,新北市含設計施工,連工帶料1座僅90萬元、2座共180萬元,北市1座含設計監造成本高達744萬元,總經費要價5957萬元,此外辨理速度也不如新北市,新北市去年10月說要做,僅約半年即完成2座,反觀北市去年5月新工處就錄案,卻迄今仍未完成半座。
陳又新則點出,後續新工處將遮陽傘納入今年度專案標開口契約施作,但該專案標於今年2月2日招標公告、3月20日決標公告均為「115年度專案路面及附屬設施更新工程開口契約(第2標)(松山、信義區)」,隻字未提及遮陽傘,然而正式契約內容卻出現將「遮陽傘」納人履約給付標的荒謬情形,質疑招標公告與契約內容出現明顯落差,此作法形同「先射箭再畫靶」只為了趕在今年陸續完成,刻意規避正常採購程序。
最後簡舒培要求,政風處立即啟動調查,全面釐清整體決策及執行過程是否涉及行政疏失。
都發局回應,相關經費除設施本體外,尚包含基地調查、規劃設計、結構計算、機電照明、排水設計、地下管線及施工整合等項目,不應僅以單一設施價格進行比較,更不應與量產型產品直接類比。
市府進一步說明,本案8座遮陽設施工程預算約4966萬元,另依公共工程規定編列設計監造費約991萬元。其中,遮陽設施本體、機電照明及排水等附屬設施平均單座材料成本約146萬元,其餘則為整體公共工程所需基礎設施、施工及相關配套費用。另設計監造費依法獨立編列,在專業上非以全部計畫經費除以設施數量後,作為單一設施價格進行比較,以免造成誤解。
針對議員質疑基本設計報告缺頁一事,市府說明,因短時間內接獲議員大量索資,提供資料有頁面遺漏情形,已於當日補正完成,並強調本案預算均依公共工程及平均地權基金相關規定辦理,並經專業團隊規畫設計、預算編製及相關程序審查後提列。
<新聞來源:中時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