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麗醫美集團總裁常如山近期因旗下診所涉偷拍案被羈押禁見,而其案發前也因涉嫌對女密友性侵未遂,被台北地檢署傳喚說明。未料,常如山竟在被害女子已獲得保護令的情形下,仍持續騷擾對方,檢察官調查相關跡證後,認定常如山已涉犯強制性交未遂罪且違反保護令,昨提起公訴,並求處重刑。
該案起於已婚的常如山對該名女密友展開熱烈追求,但因懷疑對方移情別戀,心生醋意,竟暗中尾隨對方返回住處,趁其不備想闖入屋內性侵對方未能得逞。但其行為均被附近的監視器拍下,女方也前往醫院驗傷並提告。
檢方嚴厲警告 不可騷擾對方
常闖進屋內騷擾 女驗傷提告
台北地檢署於今年二月傳喚常如山出庭,檢察官審酌案情,諭知他限制出境、出海,且為保護被害人,當庭核發「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嚴厲警告常如山不可騷擾對方。
常如山則於第一時間發表聲明反駁,當下或許因情緒激動而有肢體衝突,但絕對沒有任何性侵害的舉止。未料,常如山交保後無視保護令,持續透過通訊軟體騷擾被害人。
檢察官比對被害女子、常如山及相關證人說法,且勘驗現場監視器畫面後,加上刑事局的DNA鑑定書、醫療機構診斷證明書及雙方對話紀錄後,認定常如山涉犯強制性交未遂罪且違反保護令,依法提起公訴。
檢察官也請法院審酌常如山造成被害女子難以磨滅的傷害,且漠視檢察官所核發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恣意騷擾告訴人等情形,予以從重量刑。
<新聞來源:自由財經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