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性騷累犯列高危險名單 法院裁定再強制治療1年、駁回抗告

屏東潘姓男子多次妨害性自主,被強制到醫療機構接受治療,沒想到還對治療他的女社工師、護理師性騷擾,而且在外也同樣性騷擾女學生等民眾,被列為高危險名單,屏東地方法院裁決潘男再強制治療1年,沒想到潘男還提出抗告,高雄高分院直接駁回。

潘姓男因妨害性自主案曾被判刑6個月,屏東縣政府衛生局令潘男須定期至特定醫療機構接受個別身心治療及教育課程,他不但多次未報到,而且還在治療期間對未成年女學生摸胸、公園觸摸女童、對女性社工師、護理師等人性騷擾;被屏東縣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性侵害加害人評估小組會議決議列為高危險名單,函請檢方向法院聲請強制治療。

屏東地方法院認為,潘男經專家評估後認為自我控制能力及預防再犯成效無效,有再犯風險,檢察官聲請強制治療,裁定強制治療期間為1年,但潘男不服提出抗告。

高雄高分院審酌潘男的再犯可能性為「高」之危險程度,醫院之診斷證明書說明,規律接受藥物治療,衝動控制力明顯改善,建議應持續規律治療,但潘男家人無法有效管束,接受治療意願低落,未持續就診及施打長效針劑不易控管,強制治療有其必要,駁回潘男抗告。

<新聞來源:TVBS新聞網>

Learn how we helped 100 top brands gain succ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