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取榮共諜案二審才改判6年 今涉發展組織再遭判10年

民進黨前黨工黃取榮赴中經商期間被中共中央軍委會情報人員吸收,返台發展共諜組織,並吸收前黨工邱世元、前外交部長吳釗燮任內助理何仁傑、前副總統辦公室諮議吳尚雨,涉嫌將副總統出訪及選舉行程、外交部因應友邦斷交措施等機密外洩給中國情報單位。台北地院一審判黃取榮10年徒刑。案經上訴後,高等法院上月底改判黃取榮6年徒刑。就黃取榮涉為中國發展組織罪嫌部分,今日高等法院依違反國安法判其10年徒刑,不法所得410萬7500元全數沒收。可上訴。

起訴指出,黃取榮2003年赴中國經商、就讀暨南大學期間被中方情報人員吸收,返台後於2017年吸收邱世元,並於2022年吸收何仁傑。黃透過偽裝成「五子棋」APP的傳輸軟體,將邱、何取得的副總統出訪行程、外交部機密及台美貿易倡議等資料傳送給中方。

檢方查出,中共按季支付黃、邱數十萬元報酬,並透過地下匯兌匯回台灣,黃收受約607萬元、邱約221萬元;吳尚雨、何仁傑則未查獲不法所得。北檢於去年6月依違反國安法、國家機密保護法、洗錢防制法等罪嫌起訴包含黃取榮在內的4名被告。另外,黃因為另涉為中國發展組織罪嫌,此部分由高院管轄,因此高檢署也於同日起訴黃並求刑12年。

台北地院一審時,依國家機密保護法將黃取榮判處10年徒刑、何仁傑8年2月、邱世元6年2月、吳尚雨4年。合議庭判黃取榮併科罰金100萬元,沒收或追徵犯罪所得497萬元;邱世元併科罰金5萬元,沒收221萬元。全案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於6月25日改判黃取榮6年徒刑,何仁傑無罪,邱世元5年徒刑、吳尚雨3年徒刑。

至於黃取榮另涉為中國發展組織罪嫌部分,高等法院今日依違反國安法為中國發展組織罪判其10年徒刑,不法所得410萬7500元均沒收。可上訴。

<新聞來源:TVBS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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