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擔任法官的86歲李姓律師、65歲葉姓男子得知張姓男子因為詐騙案被判處4年6月,竟稱可以關說法官,收取450萬元仲介費後,張男上訴仍被駁回,他才驚覺被騙。桃園地檢署查扣其保時捷休旅車、勞力士手表,向法院求處重刑。
檢察官賴瀅羽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偵辦司法黃牛詐欺等案,葉男110年得知張姓男子因詐欺案件被法院判處4年6月,他和李姓律師商量後,稱有管道可以探詢案件審理狀況,並從中關說疏通法官,但需要支付共450萬元,張男和他朋友信以為真,但最後上訴仍被法院駁回,才發現受騙。
桃檢6月3日指揮專案小組調查,查扣保時捷休旅車、勞力士手表,並在隔天凌晨當庭逮捕2人,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方認為,2人共同犯詐欺取財罪,27日偵結起訴移審,並考量被告2人所為有損國家司法公信力,造成被害人財產損失甚鉅,復兼衡被告李男曾擔任法官,又係現任執業律師,竟為詐欺犯行,且犯後飾詞狡辯,態度非佳,從重量處被告李男有期徒刑3年6月、被告葉男有期徒刑2年,及聲請沒收犯罪所得450萬元。
桃檢呼籲,司法審判恪遵程序與法治,絕無「花錢疏通」或「包辦訴訟」的可能。凡聲稱可透過關係擺平官司者,皆屬詐欺陷阱。民眾如遇法律糾紛,應循正當管道尋求專業律師協助,切勿輕信黃牛流言,以免財產受損又誤觸法網。
<新聞來源:中時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