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73歲陳姓比丘尼今年3月間在名間鄉受天宮牌樓前化緣,因不滿男志工擋到功德箱,影響信眾上前投錢,竟拿起功德箱揮向對方,將男志工打倒在地後仍持續揮打,導致對方頭部、胸部多處受傷並提告。南投地院審理時,陳姓比丘尼辯稱當時只是將功德箱「嘟過去」,甚至在法庭上仍怒罵對方。法官審酌她並非首次犯案,依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全案可上訴。
今年3月8日下午1時許,陳姓比丘尼在松柏嶺受天宮牌樓前化緣,事發前正坐在功德箱旁的椅子上,男性廟方志工則在她前方管制人車進出。陳女認為志工影響信眾投錢,便拿起功德箱用力揮打男志工的背部、手臂,見對方跌倒後,仍持續揮打其頭部、手臂及背部。現場目擊者上前制止,陳女仍情緒激動,出腳猛喘,口中不斷叫囂:「以為我很好惹。」
當時現場至少有3名志工上前協助將她拉開。警方獲報後到場,將陳女帶回派出所,救護車則將受傷志工送醫。男志工事後持驗傷單提告傷害,陳姓比丘尼否認打人、踹人,辯稱「只是功德箱嘟過去」,並稱男志工是自己倒地翻滾受傷。她在法庭上仍堅稱自己沒有犯錯,並怒罵志工「沒路用」。
判決指出,陳姓比丘尼去年12月曾在彰化縣持功德箱打傷一名賣菜婦人,同樣是因認為對方擋路而發生衝突,前案並遭判處拘役,並非首次犯案。此次她仍否認犯行且拒絕和解,南投地院審酌後依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新聞來源:中時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