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油脂致癌油案,台中地檢署18日依食安法等罪起訴中聯高層共15人,查出6月29日中聯邀集泰山、福壽及福懋召開視訊會議,說明檢驗報告苯駢芘超標結果,成為起訴關鍵。知情人士指出,事後泰山董事長劉偉龍接獲通知後,曾嚴厲質問公司人員「這麼嚴重的事情,為何現在才報告?」當場指示各部門立即通報,處理下架回收及補償消費者事宜,但最終仍難擋中聯「蓋牌」致事件延燒迄今。
據指出,6月15日中聯品保聯席會議結束,泰山得知大豆原料油苯駢芘可能超標,立即封存相關商品並撕標送驗。25日傍晚泰山消費食品部收到檢驗報告歐式果實蔬菜油檢驗超標,趕緊彙整該項商品相關資料,隔天下午以mail向總經理、田中廠品保部主管請示處理,卻沒有向董事長劉偉龍報告。
當時食品部承辦人認為,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食品及其相關產品回收銷毀處理辦法」,自行訂定的「異常成品撤回回收作業標準依據」,本件商品超標的撤回回收等級是第二級,時效是三天內完成通報;還自行扣除週六日的例休日,認為29日(週一)再處理。
同時間,中聯油脂將問題批號油品留樣送交愛之味實驗室檢測,報告也在6月25日出爐,驗出致癌物苯駢芘含量達4.68 ug/kg,確認超標。但中聯仍不死心,再送SGS確認。
6月29日下午3時,中聯邀集泰山、福壽及福懋召開視訊會議說明檢驗報告超標並討論對策,卻仍寄望等SGS第二次送驗報告,遲未通報。泰山代表對中聯的決定及其遲延通報情形,表示無法接受。
下午4時,泰山相關部門開會,向董事長劉偉龍報告中聯油品苯駢芘檢驗超標。劉偉龍立即質問有關退費下架、消費者賠償、通路客戶合約相關事宜,以及問題油品下架損失。相關主管迅速製作「各部門工作整理總表」,工作內容涵蓋七大面向。1小時後,劉再次裁示通報後的重點,務必針對消費者退費作業,從寬認定從優處理,無論如何都要負責到底。
<新聞來源:中時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