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上空跪趴!男大生偷拍傳LINE群組「跟好兄弟分享」 下場曝光

新北市一名男大生阿賢(化名)趁女友花花(化名)未注意、上半身全裸趴跪時,偷偷掏出iPhone手機偷拍對方的裸背隱私照,還將這張性影像傳送至LINE群組供朋友觀覽,害女方身心重創。法院審理後,依未經同意無故散布性影像罪判阿賢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考量其坦承犯行並達成調解,宣告緩刑2年,且須接受2場次法治教育。

判決指出,事發於民國114年3月2日,當時阿賢與前女友花花在新北中和的租屋處內,他見花花裸上半身、背對趴跪時,竟趁對方毫無防備之際,拿手機偷拍引起他人性慾的裸背身體隱私照片。阿賢更將這張偷拍來的性影像,高調分享到至少有3名以上成員、名為「桃北四隻刺」的LINE群組,任由群組成員瀏覽。

花花發現私密照遭外流後憤而報警,警方獲報隨即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搜索,並扣得阿賢用以偷拍與散布影像的手機。檢方偵辦後,依法將阿賢提起公訴。

案經新北地院審理,偷拍部分因花花撤告,法院另為公訴不受理判決;散布性影像部分,阿賢在準備程序時坦承全部犯行。

法官審酌,阿賢無視法律對他人隱私權及身體自主權的保護,竟趁前女友不備偷拍裸背照還外流至群組;惟念及他目前仍為大學生、平時打工負擔家計,且已與前女友達成調解,最終依未經同意,無故散布刑法第319條之1第1項攝錄之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須接受法治教育課程2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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