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甩500萬贍養費!農地千金控夫家暴爭兒親權 這理由輸了

苗栗一名農場千金小美(化名)與總裁老公小明(化名)離婚後,為了兒子親權爭吵不休。小美指控小明對母女倆人家暴,還時常應酬很少照顧兒子,主張自家有一甲農場,家人可以照顧兒子。苗栗地院審酌,認定小明家較有助於孩子成長,判定他為主要照顧者。

離婚爭監護權 她轟夫不顧孩子
據判決書所述,小美與小明為夫妻並育有一名兒子,不過兩人離婚後,小美主張自己為主要照顧者,且清楚兒子日常生活作息,兩人有強烈的依附關係,反觀小明,因為工作經常晚歸,很少主動照顧兒子。

小明曾向小美表示可以給她500萬元,要求她放棄兒子親權,不過被拒絕;小明時常因酗酒、失眠導致行為失控,讓小美和兒子經常處於受驚狀態,且小明曾提到,再也不想看到母子倆人。

她控夫家暴、強迫兒念書
小美主張,娘家位於高雄美濃,有一甲農場且自產自銷番茄,家中有祖父母、父母可以照顧兒子,可以同時兼顧工作與照顧兒子。此外,因母子倆人所居住的地方為小明姊姊所有,不僅被要求先給房租,還強迫離開,小明也曾對母子倆人家暴。

小美無奈表示,小明曾經偷偷帶兒子返回父母家,還強勢把兒子帶到幼兒園就讀,更拒絕讓自己與兒子視訊,認為自己可以提供兒子更有愛且安全穩定成長的環境。

夫反駁爭監護權 法院判准
小明反駁稱,小美習慣將兒子帶離家中未歸,就算工作再忙,自己還是會每天回家陪伴;此外,小美經常遷怒兒子,對兒子吼叫怒罵,更告誡他稱「爸爸很髒,不要靠近」。對於教育問題,小明表示有聘請保母照顧兒子,還請私人家教。 小明坦言,家族凝聚力強,兒子自出生開始就以家族為情感依附對象,相較小美更適任兒子的主要照顧者。

法官審酌,認定孩子由小明監護,生活較為多彩、有助於創意的培養、人際互動的學習,若由小美監護則有利生活作息的養成,生活較為單一。從成長學習環境而言,小明較適合擔任監護人,不過小美仍可與兒子會面,並於每月10日前支付10508元的扶養費。

<新聞來源:TVBS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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