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生猥褻性侵3女、傳性愛片 一審4罪全判有罪恐須入獄

網紅前「反骨男孩」成員孫生,涉嫌對2名女性友人強行猥褻,並性侵1名未成年少女,另將與女子的不雅片私傳給友人觀賞,台北地院將孫生依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0月。強制猥褻罪判處可易科罰金之刑6月,犯對少女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犯個人資料保護法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

罪判處可易科罰金之刑4月。可易科罰金部分執行9月,不可易科部分未來如果判刑確定,孫生須入獄。

孫生因涉及妨害性自主案件,去年9月25日遭檢方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個資法、無故播送他人性影像等罪起訴。檢方當時在起訴書中嚴詞痛批,孫生「陷溺性癮」,利用工作與友誼信任玷辱多名女性,甚至在偵查中當庭扯謊、勾串被害人要求配合偽證,犯後態度惡劣至極。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今宣判,孫依1個強制猥褻罪判刑10月,依1個對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罪判刑6月,2罪共判刑1年4月,孫生還犯1個強制猥褻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又犯1個個資法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2個得易罰金之罪訂應執行刑有期徒刑9月,得易科罰金27萬元。全案可上訴。

<新聞來源:中時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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