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竊母親維生食材 和解仍被判囚原因曝光

高市王姓男子涉嫌違反保護令,在鳳農市場持砂輪機破壞冷凍庫,竊取其母做生意用的「蝦排」等食材近3萬元,雖然兩造和解,但因她拒絕替兒子求情,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加重竊盜等罪重判8月要關。

判決書指出,被告王男因對其母家暴,在2024年11月19日,經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核發保護令,禁止不得對她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等行為。

2025年3月23日下午,王男涉嫌違反保護令,前往鳳山區五甲路鳳農市場2樓冷凍庫,持砂輪機鋸開冷凍庫門鎖的鎖頭,竊取其母所有的「鴨肉貢丸」5箱、「蝦排」3箱(價值4,800元)、「培根」2箱、「貢丸」2箱,共計2萬9千元。

高雄地院依加重竊盜和違反保護令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他不服提起上訴,已與母親和解,賠償損失和利潤合計3萬5千元,並有未成年子女需要照顧,要求從輕量刑,被高雄高分院駁回,尚未定讞。法界人士則指出,王男2審仍被判囚,主要緣由是王母未替他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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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自由財經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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