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警五分局員警19日晚間巡邏時,在武聖路攔查1名騎微型電動二輪車未開後車燈的王姓男子,在王男隨身包內查獲海洛因毒品,王男一度想逃、被員警壓制,眼尖警員在電動車內赫見一些海洛因、安非他命及制式、改造手槍各1把、多枚子彈與改槍工具;毒品快篩也呈陽性反應。訊後被依槍砲、毒品與毒駕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法辦。
南市警五分局和緯派出所副所長黃相輔與警員劉志剛,昨(19)日晚間10點多巡邏行經武聖路時,發現從事魚塭養殖的王男(50歲、有毒品素行)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未依規定開啟後車燈,上前攔查。
員警在王的隨身包內先查獲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王男見事跡敗露企圖逃跑,當場被員警制伏,隨後在電動二輪車置物箱內起獲海洛因5包、二級毒品安非他命5包、毒品吸食器;疑似制式克拉克手槍1把、改造金牛座手槍1把、改造子彈一批、空彈殼、彈頭、槍枝彈簧、火藥粉及一批改造槍械的工具。
<新聞來源:自由財經新聞網>